恆春鎮
恆春鎮舊稱「瑯嶠」、「琅𤩝」,為排灣語「蘭花」的音譯,係因該地氣候溫暖,早期曾遍布蝴蝶蘭而得名,舊時曾為琅𤩝十八社。在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,沈葆楨奏請清廷在此地築城牆並立縣,是屏東地區最早的縣治。並因此地氣候溫暖四季如春,將其改名為「恆春」。福建籍上書房總師傅蔡新曾受嘉慶賀壽匾題,「綠野恆春」四字,許為追念同鄉耆老。
大約從1500年前開始,阿美族、排灣族、平埔族的原住民居民已活躍於本鎮成為本鎮歷史舞台的主角。但要到17世紀因為東西歷史發展到歐亞大陸的邊陲並進而走向遼闊的海洋,位於大陸邊陲海洋中之小島南端本鎮才受到荷蘭、明鄭清朝政府的注意。
恆春建於光緒元年十月十八日(1875年11月15日),光緒五年七月十五日(1879年9月1日)落成,是臺灣現存城池之中唯一保存所有城門的一座。該城的遺跡在日治時期的昭和十年(1935年)12月5日被指定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之一,戰後則在民國七十四年(1985年)8月19日公告為臺閩地區二級古蹟,後改為國定古蹟。
恆春縣城周長有880丈(約2600公尺),城基厚2丈、而外牆高有1丈4尺5寸,內牆則高1丈3尺4寸,牆寬1丈6尺,設有四門,除南門有「明都門」之稱,其餘三門僅稱東門、北門、西門。城門外有壕溝,於城門處設有橋樑,而各個城門之間設有砲臺。而在城裡有縣署、典史署、文廟、同善公所、天后宮、風神廟、城隍廟、福德祠、三山國王廟、白龍庵、五龍君王廟、觀音廟等設施。縣城裡較為熱鬧的地區在西南部,主要街道有縣前街、西門街、打鐵街、南門街、客人街、東門街、北門街與土地公街等等。
本鎮擁有三面環海的自然景觀、森林茂密的原始生態、歷史悠久的史前遺址、保存妥善的恆春古城、膾炙人口的恆春民謠,這些都是觀光休閒勝地的優良條件。
恆春鎮位處恆春半島南端,隸屬於屏東縣,東臨太平洋(菲律賓海),西臨台灣海峽(南海),南臨巴士海峽(呂宋海峽),是台灣最南端的鄉鎮,境內的鵝鑾鼻燈塔為臺灣本島最南端。
恆春地處熱帶性氣候,南方的海岸有珊瑚礁地形,加上自然豐富,1982年台灣的第一座國家公園 墾丁國家公園就在此成立。
夏季雨水充沛,秋季東北季風強勁,全年四季如春。每年約九月到次年三月,來自西伯利亞的季風順著高聳的中央山脈向南吹,到了恆春半島時由於山脈陡降,季風順著地形加速吹向海洋,形成了風勢強勁的「落山風」。由於陽光充足加上強烈乾熱的落山風,造就了適合栽種的洋蔥盛產。此外恆春在1901年引進了瓊麻,用以製造繩索、麻袋等民生用品,在日治時代的殖民經濟上佔有重要地位,曾博得「東洋之光」的美名,雖然現已沒落,但瓊麻也成了恆春的標誌。